寡妇日记
作者:烈烈风中
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,何况我们都是平凡的人。
世界上也无十全十美的人,有优点就有弱点和缺点。看人只能看他的长处。如果认真地去计较,那幺这社会上绝无完人了。
「女人」,是上帝的杰作,也是天下男人注目和热切关心的话题。君不见现在街上一些年轻貌美的女郎,身上穿的衣服愈来愈少了,最后就走到性感十足的「黄色」路上。
任你是铁汉,也是软脚的;再怎幺坚强的男人,都会倒在她
的「石榴裙」下。然后,掏出你口袋里的钞票来享受「肌肤之亲」。
从色情的角度来说,男人较易陷入空想的幻境。譬如,男人只要看到穿薄衫微透的女人,立刻会联想到她衣服内的胴体、曲线、玉乳、大腿,等等,毕竟男人是属于「视觉性」灵敏的高级动物。因此很多女人,看准了男人的心理弱点,为了满足男人「视觉慾望」,她们用尽心机、使尽手段,打扮得花枝招展来勾引男人,骗男人拿出钱来。
不管怎样,最后还是以「男女肚皮贴肚皮」、「腿中有腿」为最终点。
总之︰人生难得几回醉,莫待无花空折枝。
朋友!你的观感如何?
「李夫人」是个着名富孀,也是上流社会中一朵名花异草。她有青春、热情,也具智慧,但她仍跳不出人生最难超越的「爱慾」二字。
以下是她的枕边私记,娓娓道来,妙语如珠,而且坦白无遗,真可说是︰大胆作了。
二、春心溢漾
从今日起,我可是一个寡妇了。
二十四岁就做了寡妇,想起以后这段冷寂而凄惨的漫长岁月,真是叫人不寒而慄了。
我们这个社会,对待年轻的未亡人有种特别的看法,比对黄花闺女还要苛求,比对白髮老妇还要残酷。尤其特别的,是我拥有数亿遗产,一幢大洋楼,一处海滨别墅,二辆名贵轿车,一些珠宝,此外便是五、六个僕人和二只纯种狼犬。这自然增加了人们对我幸灾乐祸的心理,他们在冷眼旁观,看我如何了却残生,逍遥到几时?
因为死鬼丈夫在遗嘱上明白的写了︰在我五十岁以前,只能动用年息一五○万的利息,如果期前改嫁,则继承人的权利自动放弃失效。只有这种日夜嗜酒如命的死鬼,才会想出这样「缺德」的条件!
他不想想,我嫁了他不过几年光景,何尝真正有过欢乐的夫妻生活?
他酷爱酒杯和酒瓶,胜过我的柳腰红辱,而我的妩媚眼波,在他看来,还不如一瓶引人头昏的白兰地!
过去几年的活寡已经够了,以后的二十六年死寡怎幺捱得过去啊?
恨起来,真想把这笔大遗产和「什幺李夫人」这可怕的头衔一起丢掉!
可是,仔细想想又如何捨得?
「钱!钱!钱!」是这世界上,最重要、最必需的东西!如果缺少它,那我的青春、热情、美丽都会变成商品而出卖了。
假使我想开些,聪明一点,放弃了形式主义,求实际效益,那样,我的财产不是同样可以买到许多自己所需的商品吗?
买与卖、主动与被动,这两者的差异,实在相距太远了,我为什幺不选择前者呢?
啊!我不该如此猴急的!无论如何,死鬼和我夫妻一场,也总得为他守满三年孝。不!三年太长了!一年罢!百日罢──至少也得满了「七七」才好。唉!硬着头皮再忍耐四十九天吧!
黄梅雨老是连绵不断,天空出现了暗沉沉的云块,真是标准的死亡气氛。即使如此,我也掉不下一滴眼泪,更无法培养真诚的悲哀来。所以,我只好独自躲在房里,看看毛毛细雨飘呀飘。
整座屋子没有一丝声音,大概僕人们甚至那二头狼犬都陪着死鬼到殡仪馆里去了吧!想起独处在这幺一座大楼里,不免有点害怕。
但是,反过来说,倘若有一个知心人儿这时冒着雨来访,这种环境可不是太理想了吗?
又来了!我恨自己竟会这样把持不住。虽然只是想像而已,但思想成热了不就是通向实践的桥樑?在这四十九天里,最好连想也不要想,否则,我会更不能约束自己。
雨势骤然大了,靠近长窗的地板淌着水,渐渐地要浸湿地毯。我掀开棉被,从床上跳下,跑过去关上长窗,裸着足感到一阵湿冷,身上亦然。
我随手按了一下叫人铃,让她们把地板抹干。
视线隔着满水珠的窗户望出去,四周都笼罩烟雾濛濛的境界里,这景致吸住了我的注意力。也不晓得过了多久,才回转身来。
「李夫人!」司机阿财站在半开的房门口,进退失据,他的一双眼睛垂下又眨起,神态非常特殊。
「你跑进来做什幺?」我对他这样没有礼貌的态度,有些不快。
「李夫人……」
「以后叫我夫人就可以了,用不着提名带性的!」
「是。」他又狠狠地向我身上看了一眼。
「夫人不是按过铃?他们都去了殡仪馆,只留下我一个人。我想,夫人大概是要去殡仪馆看看灵堂,所以……」
「我不去那里……你把这些水渍抹干!」
「是。李……夫人!」
「去拿干布呀!为什幺这样看我?」
「是……」他仍然不走,眼光像探照灯般在我身上搜索。
我低头向自己打量,那知不看犹可,乍看之下,禁不住面红耳热,心中如小鹿地乱撞。我一向习惯在卧室内穿着睡袍时从不衬内衣,而睡袍的品质却是湖绿色轻绸,比尼龙还透明的那一种。
平常除了两只狼狗,从来没有一个男性被容许进入我的卧室,因此也没有发生过什幺尴尬的场面。想不到死鬼去世的第三天,阿财便阴错阳差的跑了进来,被他看了一个饱。
我又怒、又羞、又……愉快。男人的眼光真特别,它像蛇一样在我身上爬来爬去,爬到那里,就热到那里。它停下来时,那一处便越热得厉害,像立刻要熔化似的。
这种奇异的感觉,使我既不能动,也不敢出声,阿财也是这样。是什幺力量,使他这样大胆,连平日的礼貌和规矩都忘记了?
不知道几秒、几分,还是几刻的时光飞驶而去。如果一直这样下去,那后果真不堪设想。因为,人们的忍耐是有一定的限度的,冲破这藩篱以后,就一发不可收拾了。
就在千钧一髮的当儿,窗下传来汽车喇叭声,接着园里的水泥路上便有车轮戛然而止的剎车声。我向阿财瞟了一眼,他红着脸惊慌地退出门去,一面喃喃低语︰「想必是赵家小姐来接夫人。我去看看!」
一直到阿财的背影转弯不见,我才觉得心安,但也感到怅惘,啊!人总是这般矛盾的。我咬嘴啮唇地转身向窗下望,看到从新型「卡迪拉克」里走出来的并不是赵小曼,而是她的哥哥赵利民。
刚巧他也抬头往上看,向我微笑挥手。
我赶快用窗遮住前胸,虽然他未必能够看清楚我,但我以为,这动作是应该的。
他已冒雨冲上石阶,看不到了,我即渐渐地放掉窗,并迅速取了一件晨褛披上,又对镜子匆匆看了自己一眼,觉得丰姿焕发,就满意地走到楼下。
利民在客厅里站着,看到我,便迎了上来握住我的双手,悄声地说︰「我很难过……」
他的声调悦耳极了,低低地、细细地,直钻到我的心底里。
他穿着一套崭新灰色「奥龙」,正好作为丧服。配上漆黑的头髮与眼珠,更显得那脸、颈和双手洁白如玉。我的手藏在他的掌心中,一阵温软润滑的感觉袭来,使我捨不得抽回。
更要命的是,他目不转睛地俯视我,捕捉我的眼光,也许还在捕捉我的心。而我的心,正在苦于飘飘荡荡地没有一个着落。但愿他永远用这样的眼光吻着我、拥抱着我。那是何等理想的境界,什幺大事都可以抛开,什幺后果都不必考虑,甚至死了也无所谓。
圣人说︰「朝闻道,夕死可矣!」
我却解释为︰白天得到爱情,晚上死掉也值得!
利民这小子也真不愧为情场小霸主,他突然间松开手,双眼下垂。老于世故的说︰「老嫂,你应该节哀顺变,首先珍重自己的身体,再把丧事办好……他们叫我来接你到殡仪馆去,说一切都得由你拿个主张。」
我忽然感到有些寒意,定定神说︰「我当然要去的,可是那些事我又不懂,请舅父和姑妈大家办就好了。」
「他们什幺都办好,就等着你去过目一下,因为你作主。表嫂,我们现在就去罢!」
「好的,我去换衣服,委屈你一下。」
「请。」他作了一个明星姿势,又恢复往常那种俏皮了。
我想起阿财替我们关上车门的神情,黝黑的脸上有失望、寂寞,甚至妒嫉。我替他难过。
利民驶着车子兜圈子,同时有一搭没一搭和我闲谈。我像女孩子第一次约会那样紧张,不敢靠近他。但週身的毛孔和细胞却一齐向他开放,巴望他更能勇敢些,使我得到前所未有的欢乐。
不知不觉间,车子驶进两旁都是山壁的山区,我辨认一下,不像市区,忍不住叫道︰「这是到阳明山的路呀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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